无极灯照明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2015 年 月 日
注:本次招标文件中有的条款及要求已加粗及加下划线的形式强调,这些特别强调的条款及内容有些是重要条款,将在评标过程中重点评审。
第一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2 1.1 建设地点
3 1.1 建设规模
及工程类别
4 1.1 承包方式
5 1.1 质量要求
6 发包范围
7 工期要求
8 资金来源
9 投标人资质等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
10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11 计价方式 按招标文件及设计图纸总价包干
12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3 投标担保金额 人民币 万元
户名:
户行:
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14 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5 投标疑问提出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16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2份副本
1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收件单位:
地 址:
时 间: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2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提供电子版本图纸
18 评标标准及方法 详见评标办法
19 履约担保金额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为:签约价的10%。
(转帐支票或汇票)
20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21 代理方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
2、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接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为合格投标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统一格式)。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4、招标文件的澄清
4.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发包人进行技术交流,可在投标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人。
4.2现场勘察:投标人须自行到工地现场勘察,招标单位现场联络人为 ,并充分了解工程实际土建施工图纸、外檐装饰施工图纸(招标人提供电子版本)与无极灯照明工程相关的土建结构情况,以保证投标产品符合土建实际情况。
5、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三)投标书
6、投标书: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设备技术规格书,详细编制投标书。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的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性能、质量、交货期、施工期、质量保证期等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设备在基本满足招标设备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7、投标书的组成
投标人需按以下投标书组成要求装订成册
7.1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工程投标报价表;
(3)单位工程报价汇总表;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
(5)组织措施项目(专业工程)清单及计价表;
(6)技术措施清单及计价表;
(7)其他项目清单及计价表;
(8)零星工作项目及计价表;
(9)主要工日价格表;
(10)主要材料(设备)表;
(11)主要机械台班价格表;
(1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分析表;
(13)措施费项目分析表;
(14)投标人需要提交的其他说明表格,格式自拟;
7.2 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灯具产品样本及技术规格书(附产品照片);
2.授权书
3、施工组织设计(含以下内容)
a.安装施工技术方案;
b.施工质量管理、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等体系的详细介绍;
c.交货时间及施工时间安排和对合同条件的承诺;
d.主要工艺装备和主要检测设施的拥有情况和现状;
e.整体施工工期安排的合理性及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f.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g.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技术组织措施;
4.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1)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
(2)项目经理简历表;
(3)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4)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7.3资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一般情况;(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一年营业额数据表;
(3)近三年竣工的工程一览表;
(4)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5)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6)类似工程经验;(提供类似工程合同)
(7)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8、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8.1投标书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第7条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组成投标书并按顺序分别装订成一册。
8.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投标人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格,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投标报价
9.1 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2003国标清单)综合单价的方式报价,综合单价指完成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一计算单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等,不含税)。由投标人根据现行预算定额依据和企业内部经济测算,结合市场价格信息、管理技术水平,综合测定后报价。
招标人按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所有清单进行报价.
9.2 报价内容: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劳务、管理、主材及设备、辅材、配件、预埋、安装、系统调试费、保修、垃圾清扫、建筑物修复、技术措施(如脚手架、垂直运输、其他试验等)、农民工伤害保险、利润、规费、税金、未明示的总包配合与管理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报价以人民币万元计,小数点后取二位。
9.3 其他报价
(1) 总包管理及配合费用业主另行支付总包方,相关管理、配合内容及要求见后附合同相关内容,请详细阅读。但投标方应考虑上述内容中未明示的总包管理、配合费用,如有发生,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2) 水电安装施工方的管理、配合费用按1.5%计入本次投标报价。
(3) 投标人应配合幕墙施工单位进行开孔作业,幕墙施工单位的配合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4) 投标人如需使用吊篮,可以向幕墙单位提出申请,证得幕墙单位同意后方可使用,该部分费用计入投标报价。
9.4 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完整的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以浙江省现行2003安装预算定额为依据,以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划分、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原则计算得出的,是统一投标报价口径的主要依据,投标人不得变更(投标人自行核对完毕可另行提供变动部分的工程量清单偏离表),其余未列入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均视为已分摊在已列项目的报价内,不再另行计取。
9.5 附件中除空白部分由投标人自报外,其余内容不得变更,否则可能引起评标扣分。
9.6 投标人在组价计算过程中,按附表规定的单位取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0、投标保证金
10.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供人民币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将不接受投标书。
10.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汇票或支票形式支付,其中汇票以银行的回单为准。
10.3投标保证金不能以投标人的分支机构或第三方支付。
10.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7天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0.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2) 中标人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全套正式合同。
3) 未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4) 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5) 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6) 中标人因资金、技术、工期等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
1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1.1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1.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1.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2.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不允许使用复印招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方法。
12.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12.3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招标文件第7条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均提供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3.1正本投标资料按第7条所列顺序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商务标,第二部分为技术标,第三部分为投标人资信、业绩证明文件,统一后做成正本,并在封面上加盖"正本" 字样;副本投标资料也按上述要求装订成册,并分别在封面上加盖"副本"字样
13.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所有正本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将投标文件的所有副本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的内外两层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13.3在投标文件密封皮上应:
1) 写明招标人名称、地址和投标人名称等;
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招标编号;
·b·工程名称;
·c· 2015年 月 日 时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3.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书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14、投标截止时间
14.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14.2招标人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1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送达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投标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邮寄到达或送达招标人。
15.2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
15.3投标人以传真或电报形式通知招标人撤标时,必须随后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的正式文件。
16、无效投标
16.1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3) 由于包装不妥在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4) 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5) 投标书没有加盖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货无授权代表签字或印章。
16.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认定),将被视为废标或导致被拒绝:
1) 投标书没有加盖公章、无法人签字或无授权代表签字;
2) 投标人参加投标时,无投标单位授权书;
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
4)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或提出的偏离招标人不予接受的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7)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8) 投标人的投标书中有不明确的问题或其报价明显不合理且又不能合理说明(解释清楚)或者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
9) 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10) 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质量保证期等其他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
11) 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
(五)开标和评标
17、开标:由业主自行开标。
18、投标文件初审
18.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内容为:
1) 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 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
18.2初审时发现价格、数量有误,评标价将按下述原则修正:
1) 单价之和不等于总价,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除非单价小数点明显点错了位置。
2) 如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 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文件的报价其评标价将按下述方式予以调整,以包括漏项产生的费用。
a) 有投标单价的,按其投标单价来调整其评标价;
b) 没有投标单价的,按其他投标人对相同项所报的最高价计入评标价;
c) 如果没有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可用,将用最高的现行市场价计入评标价。
d) 对多报的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文件的报价其评标价仍将按投标总价,如中标按多报的小项工程或货物的单价计减。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纠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18.3初审时如发现投标设备与招标设备在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质量、交货期有重大偏离,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设备在基本满足招标设备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18.4详细评标之前,招标人和发包人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质量保证期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18.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8.6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19、投标书的澄清
19.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19.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改变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
20、评标
20.1招标人依法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0.2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1)投标价格的竞争性;
2)产品的先进性;
3)产品性能和标准、功能、配置的满足性;
4)产品的寿命和可靠性;
5)投标人的资质及实力;
6)备品备件供应和售后服务及相关的维保条件;
7)交货时间和安装竣工时间的满足性;
8)经营信誉;
9)近三年来同品牌产品在杭州的业绩;
10)商务条款的响应性;
11)合同条款的有利性。
特别强调:开标后各投标人按投标价从低到高排序,评审委员会将仅对前三名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六)授予合同
21、最终审查
21.1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 产品的技术、质量水平;
2) 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
21.2最终审查工作如需投标人配合,投标人必须接受。
21.3在对投标人进行最终审查后,由招标人按有关规定定标。
22、中标条件
1) 投标书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人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3) 投标人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
招标人将依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标人,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保证。
23、中标通知
23.1在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
24、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25、签订合同
25.1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
25.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25.3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保证金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招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6、履约保证金
26.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需向发包人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前递交,作为分包人认真履行合同及协议的保证。
26.2履约保证金的反还。在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归入档案馆后,一个月内退回。
第三部分、技 术 规 格 书
1.概要
(1)此份技术规格书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包括无极灯照明工程的详细规格、条款和资料。投标人须根据各自的技术和商务优势对无极灯照明工程进行投标。招标人有权选择投标人的中标范围。
(2)无极灯照明工程招标范围:
此份规格书包括下列项目:
本次招标将从资格审查、设计、制造、投标书、运输、装卸、安装、配合调试、试运行、培训、备品备件、验收、售后服务、维修技术力量等各个方面,对投标人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考核。
1.1 工作范围
(1)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提供灯具,提供的灯具必须包括以下服务但不仅限于以下:
① 按发包人认可的中标人设计和材料进行加工、制造、供货;
② 灯具运输至建设工地现场并负责卸货;
③ 安装调试;
④ 售后服务。
(2)这份规格书只是对无极灯照明系统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是详尽的要求,投标人有责任对设计、灯具的制造供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及有关技术规范负责。
(3)整套灯具及其主要部件的产地须注明:灯具的品牌、生产厂家、产地、型号、材质及相关技术指标.
(4)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各个条款一一给予实质性答复。
(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专利负责,并保证不伤害发包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所有文字、商标和技术侵权造成的相关费用,发包人概不负责。
(6)招标人保留变更工程量的权利,但对工程量的变更不影响投标的综合单价,总价按变更后的工程量调整。
1.2投标人须有能力在浙江杭州市提供长期维保服务,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1.3主要设备及材料的基本需要
详见第4条无极灯照明工程的规格和要求。
1.4工期要求:
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在 年 月 日前进场, 年 月 日完工。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工期做出承诺。投标人按此工期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
2.总体要求
2.1工地条件
所有合同中提供的灯具应能符合下列的环境条件,因此,当投标方提供灯具时应考虑相应环境与条件,但不仅限于以下。
(1)适应性要求:
. ① 工作环境温度: -10℃-50℃
② 电源条件
所有提供的设备和元器件的安装须符合和适应下列条件 :
电压:~380V,3相 ;~220V,单相
电压波动:±7%
频率:50Hz
频率波动±3%
接地电阻要求:≤4欧姆
(2)抗地震要求:
所有提供的灯具须适应6度地震烈度,建筑结构未受偏差影响的前提下,能正常运行。
2.2 产品标准和规范
本招标文件成文时,下列所示标准和规范均有效。所有标准和规范都有可能被修订,如有修订,投标人提供的无极灯照明工程及安装服务应按最新的版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和国外标准
由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须符合下列规范、条例及标准
现行的中国国家、地方和行业部门的规范、规定和标准,包括及不限于下列:
(1)《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D/T16-92
(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图集》 GB50254-96
(3)GB7000.1《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实验》
(4)其它有关国家标准及规范
(5)由发包人认可的其它国家的其它权威标准
4)投标方遵守不仅限于此规格书中的标准时,要求及时解释清楚。当推荐的标准和制作规定等效或适用于此技术规格书,发包人有可能接受。投标方须阐明其替换的标准或其实际使用的标准并提呈所推荐的标准和制作规定
2.3产品检验
产品出厂之前,主要部件和电气部件的检验都应在工厂内结束。
2.4安装与验收
2.4.1 分包人负责培训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替换分包人指派的不合格的技术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2.4.2 验收:
(1) 设备运达后的检查:分包人提供的设备须通过有关部门的验证检查,如开箱后确认货物错发,丢失及损坏,分包人应承担责任;
(2) 第一次交工验收:在本项目启用后进行第一次交工验收,按照合同和双方共同商定的验收条款对调试完毕的设备进行验收。如第一次调试未成功,分包人应配合发包人找出失败的原因并开始第二次调试,调试时间为第一次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如系分包人原因造成调试失败,分包人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如第二次调试结果仍不能使发包人满意,发包人有权拒绝接受全部设备,分包人负责赔偿由分包人原因引起的该项目的一切损失。
(3) 最终验收:在本项目全面完毕后进行最终验收,本项目按照合同和双方共同商定的最终验收条款对调试完毕的设备进行最终验收。如第一次调试未成功,分包人应配合发包人找出失败的原因并开始第二次调试,调试时间为第一次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如系分包人原因造成调试失败,分包人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如第二次调试结果仍不能使发包人满意,发包人有权拒绝接受全部设备,分包人负责赔偿由分包人原因引起的该项目的一切损失。
2.4.4 验收的目的和程序:
(1) 确认安装成功;
(2) 确认设备性能及其它经济技术指标符合合同规定。
(3) 验收程序应根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规定的顺序、标准和实验方法进行。发包人可选择和买下使用后的实验仪器以确保设备的运转。
2.4.5 完成竣工资料交接归档工作,并按发包人的档案管理要求完成资料归档工作。
2.5 售后服务
(1)中标人须在杭州地区设立维修点,以处理所有的维修服务,维修人员需在接到维修电话后 2小时内赶到现场,48小时内提出维修结论,并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
(2)中标人须对合同中规定的整套无极灯照明工程提供24个月的质保期免费维修和保养,维保期日期从正式移交物业公司使用之日算起。
(3)在2年质保期内投标人须自行付费,负责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或因自然磨损的质量问题及安装调试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2.6 备件供应
投标人对各种型号的设备须提供足够的备件、附件和易损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以满足设备正常运行的需要。
2.7 检验和维修设备及工具
(1)须提供足够的常用检修设备。推荐的检修设备须在投标书中说明。这些设备及工具不能在安装时使用。
(2)所有测试需要的附件、零部件和中文操作维修手册应与检修设备一并提供。
(3)所有检修设备使用的交流电应为50Hz、220V、单相、三线,并能在±10%的压差下正常运行。
4.招标设备的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4.1主要设备材料需求一览表
见招标人提供的清单
4.2基本技术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无极灯照明灯具必须按照清单中要求的数量,灯具品牌必须在参考品牌中选择,光源的品牌必须在招标技术要求中选择,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的灯具参考品牌(含光源)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
(2)LED芯片品牌:CREE、 OSRAM 、 LUMILEDS。光源/电器品牌:PHILIPS 、OSRAM 、GE
(3)灯具的规格要求:
灯具名称
参考品牌
参考规格
材质特性
防护等级
光源参数
安装位置
备注
说明:
1、所有灯具要求具有抗老化功能。应能保证工作电流稳定,使工作电源不稳定时,光源不会超负荷工作,保证灯具偿寿命正常工作。
2、灯具参考规格由于不同品牌厂家模具有所不同,投标单位所选择不同品牌灯具参考规格也有所不同,投标单位应在投标灯具技术指标及供货证明书中说明灯具规格。
3、LED线形投光灯灯具投标单位投标时需提供样品。
(4)配电箱原器件要求
1,配电箱主回路主要元器件(断路器、接触器、热继电器、软启动器、双电源开关等)采用ABB、施耐德的产品。
系列 断路器 塑壳
ABB S260系列 T系列
施耐德 C65系列 NSX系列
2.1其他电器元件可以采用其他产品进行代替,但选用的元器件性能参数不得低于设计图纸中所要求的产品规格型号。
2.2供应商提供的配电箱及其内部配件须符合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参数及性能要求,如有偏差需在偏离表中明确。
3、产品技术要求
3.1产品(包括所选用的主要元器件)必须符合中国电工产品认证委员会的安全认证要求,并按规定提供国家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产品合格证书。
3.2柜内所有元器件的技术参数(包括:开关极数、额定电流、开断电流等)以提供的图纸为准。
3.5箱内配电母线及导线:
1)箱内配电母线材料选用铜材,其纯度达到99.93%以上;
2)箱内配电母线及导线满足线路额定电流的要求,多股线压接端头;
3)箱内选用的导线应为阻燃型耐热多股绝缘软芯铜线,箱内配电用导线规格制造厂可根据开关整定容量确定。其中:电流回路≥2.5mm2;电压回路≥1.5mm2。
3.6箱内接线端子
1)接线端子外壳材料应有较好的阻燃性能,不腐蚀,自熄灭。
3.7箱(柜)体的技术要求
1)箱(柜)体在满足功能的条件下要尽量的小。箱体外部美观,操作方便。
2)配电箱(柜)体面盖采用防火设计,电气强度高,机械性能可靠,不易变形,阻燃性好。建议采用为透明设计,防护等级:IP41。
3)箱(柜)体开门方向,供货前,由成交供应商到工程实施现场一一确定,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开启角度≥135°或90°。箱(柜)门设计为内铰链,过门线要求采用RV软线,并外缠绕管。
4)箱(柜)体外壳处理方法、耐腐蚀能力
. 长边<1000mm的箱(柜)体,材料采用厚度≥1.5mm冷轧钢板折剪焊接而成;
. 长边≥1000mm的箱(柜)体,材料采用厚度≥2mm冷轧钢板折剪焊接而成。
. 需要拼装的箱(柜)体,相互之间须安装隔板,并在厂内预先拼装调试。
. 箱(柜)体冷板外壳经去油、去污、除锈、磷化后静电环氧粉末喷涂,固化,淬火过程。色泽均匀,适用于潮湿环境。
. 保证防锈防腐性能大于20年。
. 箱(柜)体应有完整的3C认证,并按IEC298标准的有关规定完成抗故障电弧试验,及进行短路强度试验。
. 箱(柜)内及面板上元器件标志清晰、布置合理、安全可靠,并具有良好的绝缘性。
. 供应商需考充分虑进线电缆截面。为便于用户连接引出线,各分支回路输出需集中连接到柜下方的接线端子上,接线端子距地高度应≥300mm。
. 箱(柜)体防湿、防水处理:箱(柜)体应有两种敲落孔供选择,方便配线安装,管线锁紧设施应在箱内,且敲落孔处应设置密封胶圈防护,并达到箱体的整体防护等级。
. 箱(柜)体整体制作应结构合理,安全可靠。箱(柜)内可适应安装各类不同的电器元件,箱(柜)内元件安装板可适当调整位置。
. 请提供色板,由招标人确定颜色。
3.8箱体电气保护接地
1)需具有箱体保护接地功能
2)箱体设置可靠的适用于规定故障条件的接地端子,该端子有一紧固螺钉或螺栓用来连接接地导体。
3)接地连接点标以GB/T 5465.2中规定的"保护接地"符号,和接地系统连接的金属外壳部分看作接地导体。
4)保护导线(PE)置于箱体底部,箱门上有过门接地线。
3.9箱体安装方式
1)箱体安装形式以设计图纸的相关要求为准,供应商应按照安装形式提供相应的箱体。
2)采用嵌入式安装的配电箱在右上角预留40×4mm镀锌扁钢,长度不小于10cm。
3)配电箱成组安装时,应考核公差、槽钢平整度、防护等级。
七、其他
⑴ 在工地的建设活动中,中标人有责任与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外檐装饰单位及其它分包单位保持联系和合作。在安装期间,中标人应遵守有关部门的管理,并遵照相关的规定。
⑵ 中标人应与所有相关的部门相联系,获得相关认可,以便能及时投入服务。并提交相关文件图纸资料等。
⑶ 中标人有责任防止所有无极灯照明工程在未经正式认可便使用,而应根据发包人需得到认可后再投入运行。